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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与徐州医科大学签署大学生精神心理健康工作合作协议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19-07-03 14:18:00    阅读量:2582次
[摘要]:徐州健康:6月25号下午,徐州医科大学学工部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共同签署《大学生精神心理健康工作合作协议》,并举行工作交流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精神健康工作,促进院校深层次合作。6月25号下午,徐州医科大学学工部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共同签署《大学生精神心理健康工作合作协议》,并举行工作交流座谈会。

  医科大学工部陈玮部长从在校大学生目前的心理状况、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内容以及人员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了基本介绍,也提出了在面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具体工作时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希望可以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进行多方面及长效合作机制,并着重谈到绿色通道、教学科研以及案例督导等问题。之后心理教研室刘欣教授、学工部米燕燕和郑鹏副部长及兼职心理咨询师也进行了发言。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朱相华副院长高度赞扬了医科大学工部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所做出的成绩,表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将以合作协议为基础,逐渐拓展更多的合作项目,共同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亦从精神卫生法的角度分析大学生精神心理健康工作现状,提出很多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也将为医科大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提供更多来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学习进修和实习机会。朱院长最后表示:后续工作主要由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负责,医务科统筹安排,并将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多位科主任推荐为医科大大学生精神心理健康工作的专家团队成员,确保大学生精神心理健康项目落实落细。

  最后,医科大学工部陈玮部长和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朱相华副院长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座谈会在热烈有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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