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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3号)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0-01-27 18:18:00    阅读量:10621次
[摘要]:淮海名医:关于全面暂停全市活禽交易的通告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根据《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经研究

关于全面暂停全市活禽交易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根据《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全面暂停全市活禽交易。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停止活禽交易。暂停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管控,做好辖区内暂停活禽交易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清空交易市场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三、加强市场外活禽交易经营行为监管。市城管部门负责对市场外活禽交易行为进行查处,对于擅自在市场外摆摊设点开展活禽交易的,立即取缔。

  四、加强活禽交通运输监管。市公安、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严控外地流入我市市场活禽运输车辆,对过境活禽车辆严格监管。

  五、保障肉类市场供应。市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保供,做好预案,确保市场冷鲜禽类保质保量供应。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家禽养殖场等重点区域的禽类疫病监测检测,制定预案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七、加强涉禽人员安全防护。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指导涉禽人员做好健康防护工作,并加强疫病的监测和防控。

  恢复活禽交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经营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开展活禽销售、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行为。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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