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徐医保发〔2023〕23号)关于《门诊特殊病种认定标准的通知》及(徐医保发〔2024〕50号)关于《优化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服务的通知》文件明确指示,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医疗服务流程,切实提升广大参保患者(群众)的就医体验,针对徐州市区及县区出院病人后续门诊特殊病(门特)相关办理事宜,现作出如下提醒:
准备材料
出院患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能作为疾病主要诊断依据的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
包含明确疾病诊断的出院记录;
与相关疾病治疗方案对应的病史资料。
申请时效提醒
建议在出院后,根据自身病情恢复及治疗需求,尽早前往门诊办理门特申请。避免因材料遗失或延误申请,影响后续门特待遇的享受。
办理地点与流程提醒
门特申请需携带上述材料,至本部2号楼2楼15号窗口打印病种申请表,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可申请门特待遇的病种
徐州市职工与居民医保
共同覆盖病种:
恶性肿瘤(含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非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
仅徐州市居民医保覆盖病种:
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难治性肾病综合症、重型β-地中海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肝豆状核变性 。
申请预约鉴定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待遇查询与使用提醒
专家审核鉴定后,将材料交回本部2号楼2楼15号窗口,由窗口上传至医保平台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可在1-2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医保中心查询结果,或关注“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门特申请通过后,若需使用门特进行就医报销,需前往人工收费窗口缴费,并主动告知窗口工作人员说明“门特就医”,方可享受门特待遇。
来源:徐州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