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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常见问题咨询大整理,说不定就有您想问的(基础信息篇)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3-02-23 10:00:00    阅读量:11156次
[摘要]:徐州健康:Q1.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上、下班时间??A门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挂号时间:一楼上午7:20~11:50下午13:00~16:50二楼、三楼上午7:50~11:50下午13:30~16:50急诊24小时开诊!Q2.保

  Q

  1.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上、下班时间??

 A

  门诊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挂号时间:

  一楼上午7:20~11:50

  下午13:00~16:50

  二楼、三楼上午7:50~11:50

  下午13:30~16:50

  急诊24小时开诊!

  Q

  2.保健部和健康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A

  周一~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Q

  3.盆底康复中心在1号楼的具体位置?

  A

  1号楼5楼北区

  (从1号楼三楼综合门诊北侧楼梯上5楼)

  Q

  4.孕妇如何建围产期保健卡?

  A

  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的社区医院建卡。

  Q

  5.医学需要的月份大的引产如何办理计划生育介绍信? 

  A

  (1)妊娠超过 13 周的因胎儿畸形等医学需要引产的,由产科三名有资质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集体审核签字,出具医学证明。

  (2)携带医学证明、超声检查单/染色体异常报告单以及身份证,这些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行政楼2楼203医务科登记盖章。

  (3)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计划生育介绍信。

  Q

  6.若检查单丢失或信息更改,如何办理?

  A

  持身份证原件到一楼服务台领取《患者信息更改及补单登记表》,填写完后(当事人与开单医生签字)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然后到相关科室补发或更改。

  友情提示

  患者姓名更改仅限于同音不同字或近似字等情况,除以上情况外,姓名差别太大,必须有户籍机关出具证明。

  Q

  7.如何办理复印出院病案?

  A

  出院7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食堂二楼病案室去复印。若本人不能亲自来院,需要办理好授权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与双方身份证原件)请别人代办。

  Q

  8. 出生证明如何办理?

  A

  (1)办理出生证时间:周一~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一号楼一楼挂号收费处7号窗口。

  (3)需要提供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如领证人不是产妇本人,需要填写登记表背面的授权委托书)。

  ②新生儿父亲母亲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要复印,父母双方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③已经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档案(江苏省省内孕产妇在居住地社区医院建档,外省产妇在我院办理住院时门急诊接诊医生将会为其进行孕情登记并产生保健卡号码)。

  Q

  9.出生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A

  出生证明丢失者,经由医务科办理补办手续。

  Q

  10.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办理哪些业务?

  A

  具体办理业务:

  (1)新生儿出生户口申报登记

  (2)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

  (3)新生儿社保参保登记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1号楼一楼挂号收费处“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徐州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填写完整)

  (2)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3)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需本人页、户主页、户主首页)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新生儿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

  备注:

  (1)徐州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办理仅限于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籍为徐州户口的方可线上申请办理(双方任何一方为港务区、丰县的暂时不予线上办理需自行线下窗口办理)

  (2)需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亲自办理

  (3)无结婚证不予办理

  (4)双方任何一方为:少数民族、拆迁户口、户主去世未销户者、外地户口、集体户口、无户口的军人均需自行线下窗口办理。

  Q

  11.儿童预防接种证如何办理 ?

  A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1号楼一楼挂号收费处8号窗口

  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本

  (4)江苏省内居住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居住证、居委会证明)

备注:

  (1)在江苏省内居住的新生儿,需提供以上材料办理本省预防接种证。

  (2)在外省居在的新生儿在完成首针乙肝与卡介苗接种后,由病区开具“新生儿产科预防接种记录凭证”(因特殊原因未接种者应注明未种原因)及时到所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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