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5年5月至2026年1月,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完成了对无锡市人民医院等24家医院的评审工作。经2026年2月9日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4家参评医院的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邳州市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安市人民医院、泰康仙林鼓楼医院、沭阳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南京市第二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
徐州市儿童医院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
徐州市口腔医院为三级甲等口腔医院。
三、拟确定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沛县人民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句容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877,传真:025-83620812。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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