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与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最新政策要求,2026年10月7日下午16:30,由我院医务科组织、药事科主讲的2026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专题培训在食堂三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培训由石祥奎总药师主持,药事科张静主任药师担任主讲,全院临床及医技科室医生参加培训。
紧跟政策,解读新规核心变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国卫医政发〔2026〕21号)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从原有的5章33条大幅扩充至11章73条,新增了印鉴卡管理、回收及销毁、信息化建设等多个独立章节。
培训伊始,张静主任首先剖析了修订背景。她指出,旧规(2005年版)已难以适应上位法换代、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长期缺位的管理盲区。新规明确将第二类精神药品全面纳入院内管理,实现了从麻、一类精神药品到全品类的管控延伸,标志着我国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进入“全流程闭环、全品类管控、数字化追溯”的新阶段。
聚焦临床,明确责任与实操红线
针对一线临床医师最为关注的应用环节,张静主任结合我院妇幼保健专科特色进行了深度解读: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多部门协同。 新规明确医疗机构是麻精药品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重点科室(如麻醉科、疼痛科、肿瘤科、儿科、手术室等)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门工作小组,形成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2.严把处方开具关,落实知情同意。 这是新规对临床医师影响最大的变化。医师开方前必须核对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明,确保人证一致。为拟带离医疗机构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建议打印在处方背面);为未成年人开具处方,须取得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急救例外情形可先行开方,事后补齐手续。
3.明确执业红线,规范诊疗行为。 培训特别强调了“两项执业红线”: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药品处方,不得在网络诊疗活动中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同时,处方开具、使用和管理不得全环节由同一人实施。
4.规范疼痛评估与处方限量。 针对疼痛患者,开方前必须进行疼痛评估,遵循三阶梯镇痛治疗原则。在处方限量上,新规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注射剂、控缓释制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用量进行了严格界定,并明确出院带药按单次门诊处方量管理。镇痛泵处方必须完整写明药物用法、剂量、持续输注时间,否则药师有权拒绝发药。
闭环管理,强调回收销毁与信息化建设
培训还重点解读了新增的“回收及销毁”与“信息化建设”章节。新规要求医疗机构设置回收窗口,患者需交回剩余麻精药品及空安瓿、废贴,再次领取注射剂时须交回此前空安瓿。在安全与应急方面,要求储存区域设防盗设施、一键报警装置,关键区域视频监控保存期限不少于180天。
此外,新规要求推进麻精药品处方信息跨机构、跨区域互通共享,防范同一患者在辖区内多个医疗机构重复、超量获取麻精药品。这对医院信息系统的处方量、频次预警及全流程追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结部署,以考促学筑牢安全防线
培训最后,石祥奎总药师作总结发言。他强调,麻精药品具有“一体两面”的特殊属性,既是临床不可或缺的镇痛镇静药物,又具有成瘾性和流入非法渠道的社会危害性。全院医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用得上、管得住、合理规范、严守红线”的意识,将新规要求落实到日常诊疗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保障患者合理用药需求,坚决防范流弊风险。
为巩固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现场立即进行了扫码考核。参会人员需及时完成答题,并将按照签到情况刷卡授予二类学分0.2分。
此次培训不仅是一次政策宣贯,更是一次全院麻精药品管理的全面动员。我院将以此次新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院内管理制度与风险防控预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全链条可追溯,为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