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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篇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0-10-24 14:02:00    阅读量:10916次
[摘要]:徐州健康: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加深广大群众对徐州市医保政策的理解,徐州市儿童医院选取群众最关心的典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医保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加深广大群众对徐州市医保政策的理解,徐州市儿童医院选取群众最关心的典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医保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今天来看看“住院待遇篇”之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问题一: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起付线(即门槛费)的标准。

  答:医保基金支付符合范围的住院费用,实行起付标准、个人分段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和最高支付限额的管理办法。即:每次的住院费用先减去自费费用(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再交掉起付标准,然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1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400元。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最低住院支付标准: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00元。

  问题二: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与最高支付限额的标准。

  答:市内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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